規定放寬!員工婚假可在「疫情結束」後一年內請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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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視覺流感婚紗攝影SJLG-wedding

 

您的公司同事或員工有在近期剛新婚或預計辦理結婚登記的嗎?疫情打亂了許多新人的結婚和蜜月計畫,勞動部終於聽到大家的心聲,在近期發布新函釋,說明婚假可延後到疫情結束後請畢。一起來看這項函釋的詳細規定吧。

 

一、婚假規定3個月內、經雇主同意可在1年內請畢

首先,要讓您知道目前的婚假規定。根據勞工請假規則§2規定,勞工結婚時有8天婚假可以請,且婚假期間雇主需照付薪水;至於婚假請假期限,則是從結婚登記前10天往後推算3個月內請畢,但員工如果無法在期限內請完,經過雇主同意可延長到一年內請完(註1)。想進一步了解有關婚假相關的給假給薪方式,我們在先前的文章「婚假該怎麼給?7個問答一次了解員工請婚假規定」曾分享過,有興趣的朋友們可前往了解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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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勞動部新函釋:經雇主同意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

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已持續一年多,目前全球疫情新增案例已逐漸趨緩,但距離國境解封似乎還需要一段時間。許多上班族受到疫情影響,擔心結了婚卻無法出國度蜜月,而將終身大事結婚做了調整,例如:結婚延期、先辦婚宴不登記、等疫情緩和再去辦登記等。

為了讓勞工有比較彈性的婚假規劃,勞動部在今年2月2日發布了解釋函(註2),說明若有勞工無法在原先規定內請完婚假者,可以經雇主同意,在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。而函釋中所指的「疫情結束」,是指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的日期」,當然,雇主如果願意給予員工更長的寬限期也是沒問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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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話說回來,因為前提還是要需要經過「雇主同意」才可延長,意味這項函釋並未強制規定雇主一定要給予婚假寬限期,因此員工單方面申請卻被雇主拒絕也是白搭。小編只能說,希望雇主們也能多體諒這段期間新婚的員工,畢竟結婚是人生重要大事,多數人一定也都希望能和另一半創造美好的蜜月旅行回憶!

文章來源:規定放寬!員工婚假可在「疫情結束」後一年內請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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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請參考勞動部104年10月7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270號令

註2:請參考勞動部110 年 02 月 02 日勞動條 3字第 1100130044 號函